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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首次建立救災應急物資緊急采購機制
作者: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來源: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更新時間:2016-05-12 點擊量:19394 

江西省在全國率先完成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修訂工作!11日,記者獲悉,省政府近日印發(fā)新修訂的《江西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。

根據(jù)新修訂的應急預案,省委常委、常務副省長擔任省減災委主任,省民政廳分管副廳長擔任省減災辦主任。當發(fā)生重大、特別重大災情時,將成立省應急指揮部,總指揮由省減災委主任擔任;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廳分管副廳長擔任。
同時,新修訂的應急預案首次明確了救災應急物資緊急采購機制:應急救助階段,救災物資難以滿足基本需求時,可對救災物資先行組織緊急采購,不再適用《政府采購法》規(guī)定。 


根據(jù)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,我省設定了4個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等級。預案將因災死亡人數(shù)、緊急轉移安置人數(shù)、因災倒房情況等啟動條件進行了合理調(diào)整。今后,如果1個縣因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、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、因災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或150戶以上、1000間或300戶以下,需政府救助人數(shù)占當?shù)剞r(nóng)業(yè)人口10%以上15%以下。四個條件中具備任何一個條件,就啟動自然災害救助Ⅳ級應急響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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